解讀消防性能化設計范圍
時間:2019-05-23 閱讀:765次來源:本站
1.能進行消防性能化設計:
(1)超出現行國家消防技術標準適用范圍的
(2)按照現行國家消防技術標準進行防火分隔、防煙與排煙、安全疏散、建筑構件耐火等設計時,難以滿足工程項目特殊使用功能的
2.不能進行消防性能化設計:
(1)國家法律法規和現行國家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條文規定的
(2)國家現行消防技術標準已有明確規定,且無特殊使用功能的建筑
(3)居住建筑
(4)醫療建筑、教學建筑、幼兒園、托兒所、老年人建筑、歌舞娛樂游藝場所
(5)室內凈高小于8.0m的丙、丁、戊類廠房和丙、丁、戊類倉庫
(6)甲、乙類廠房,甲、乙類倉庫,可燃液體、氣體儲存設施及其他易燃易爆工程或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