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水泵房的相關設置要求
時間:2019-05-30 閱讀:945次來源:本站
1、啟動設備設置
水泵不超過0.5t時,應設置固定吊鉤或移動吊架;
水泵在0.5t~3t時,宜設置手動啟動設備;
水泵大于3t時,應設置電動啟動設備;
2、水泵機組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相鄰兩個機組及機組至墻壁的凈距:電機容量小于20kw時,0.6m,電機容量大于20kw小于55kw時,0.8m;電容量機組大于20kw小于55kw時,不宜小于1.2m;若為地下泵房,距離可適當減少0.1m~0.2m;
當水泵機組就地檢修時,在機組一側應加寬0.5m的通道;
2、水泵房的主要寬度不小于1.2m;水泵房只少有一個可以搬運最大設備的門
3、水泵房的采暖、通風和排水
寒冷地區采暖溫度不小于5°C;
通風換氣按6次/h設計;
水泵房內應設置帶有坡度的排水溝,以搜集水泵及其他地方的漏水,并應設排污設施,以免水泵和其他設備被淹沒。
4、水泵房的設置
獨立設置的水泵房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和其他能產生火災爆炸危險的建筑物間距應計算確定,但不得小于15m.
設置在建筑物內部事,隔墻耐火等級不小于2h,樓板不小于1.5h,并應設置甲級防火門;
水泵房設置在首層時,出口應直通室外;
水泵房設置在地下層或其他樓層時,出口應直通安全出口;
水泵房應采取防洪水淹沒的技術措施;
5、水泵房的防噪
水泵機組設置隔振裝置;
必要時再吸水管和出水管上設置隔振裝置,并設置隔振吸音裝置;
6、水泵應獨立供電,并設應急照明;
7、對立消防抗震設計應比當地抗震設計提高一個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