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應急廣播的相關要求規范
時間:2019-06-13 閱讀:1379次來源:本站
1、設置范圍:控制中心報警系統應設置火災應急廣播,集中報警系統宜設置火災應急廣播
2、設置要求:
①民用建筑內揚聲器應設置在走道和大廳等公共場所,每個揚聲器的額定功率不應小于3 W,其數量應能保證從一個防火分區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個揚聲器的距離不大于25m。走道內最后一個揚聲器至走道末端的距離不應大于12.5m。
②在環境噪聲大于60dB的場所設置的揚聲器,在其播放范圍內最遠點的播放聲壓級應高于背景噪聲15 dB。
客房設置專用揚聲器時,其功率不宜小于1.0 W。
3、火災應急廣播與公共廣播合用時的消防要求
①火災時應能在消防控制室將火災疏散層的揚聲器和公共廣播擴音機強制轉入火災應急廣播狀態。
②消防控制室應能監控用于火災應急廣播時的擴音機的工作狀態,并應具有遙控開啟擴音機和采用傳聲器播音的功能。
③床頭控制柜內設有服務性音樂廣播揚聲器時,應有火災應急廣播功能。
④應設置火災應急廣播備用擴音機,其容量不應小于火災時需同時廣播的范圍內火災應急廣播揚聲器最大容量總和的1.5倍。
4、檢查要點
①檢查火災應急廣播能分區播放,正確引導人員疏散;
②檢查備用擴音機的切換功能;
③檢查應急廣播預案的準備情況 ;
④檢查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的實際操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