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室外消防給水系統設置要求詮釋
時間:2019-07-17 閱讀:937次來源:本站
1.設置條件:施工現場的大小不同,所帶來的火災危險性也各有大小,應綜合考慮施工現場在建工程及臨時用房的規模,來選擇設置施工現場的臨時室外給水系統。
臨時用房建筑面積之和大于1000㎡或在建工程單體體積大于10000 m3時,應設置臨時室外消防給水系統。當施工現場處于市政消火栓150m保護范圍內且市政消火栓的數量滿足室外消防用水量要求時,可不設置臨時室外消防給水系統。
2.設置要求:在建工程、臨時用房、可燃材料堆場及其加工場是施工現場的重點防火區域,以這些施工現場的防火區域位于其保護范圍是設置室外消防給水系統的基本原則,均勻、合理地布設室外消火栓。施工現場臨時室外消防給水系統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考慮給水系統的需要與施工系統的實際情況,一般臨時給水管網宜布置成環狀。
(2)臨時室外消防給水干管的管徑應依據施工現場臨時消防用水量和干管內水流計算速度進行計算確定,且最小管徑不應小于DN100。
(3)室外消火栓應沿在建工程、臨時用房及可燃材料堆場及其加工場均勻布置,距在建工程、臨時用房及可燃材料堆場及其加工場的外邊線不應小于5m。
(4)室外消火栓的間距不應大于120m。
(5)室外消火栓的最大保護半徑不應大于15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