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層辦公樓防火案例分析
時間:2019-08-09 閱讀:942次來源:本站
一、情景描述
某市一棟地標性辦公樓地上108層、地下7層,建筑高度為528m,總建筑面積為43.70萬㎡,耐火等級一級,屋頂設有直升機停機坪,共設置8個避難層。該辦公樓地下七層至地上十七層的各層建筑面積均大于4500㎡,均設置三臺消防電梯;地上十八層至地上一百零八層的每層建筑面積均為1500~4500㎡,均設置兩臺消防電梯。該辦公樓按有關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配置了室內外消火栓給水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等消防設施及器材。
二、分析要點
本案例主要分析下列內容:
在對情景描述中辦公樓的建筑分類進行分析的前提下,根據相關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重點分析該辦公樓避難層設置的樓層、位置及面積,通向避難層疏散樓梯的設置,消防電梯的設置位置、數量、防水、排水、載重和速度,直升機停機坪與周邊突出物的距離,直升機停機坪的出口數量和寬度,直升機停機坪航空障礙燈、應急照明和消火栓的設置等建筑防火技術措施。
三、關鍵知識點及依據
(一)建筑分類
該塔樓應按照建筑高度、功能、火災危險性和撲救難易程度進行分類。情景描述中該塔樓為建筑高度大于50m的重要辦公樓(重要辦公樓是指性質重要,建筑裝修標準高,設備、資料貴重,火災危
險性大、發生火災后損失大、影響大的辦公樓),故根據《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05年版)》(GB 50045--1995)的規定,該塔樓的建筑分類應為一類高層公共建筑。另外,當高層建筑的建筑高度超過250m時,建筑設計采取的特殊的防火措施,應提交國家消防主管部門組織專題研究、論證。
(二)避難層
避難層是發生火災時,人員逃避火災威脅的安全場所,根據《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05年版)》(GB 50045--1995)的規定,該塔樓應設置避難層(間),其設置樓層、高度和位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避難層的設置,自高層民用建筑首層至第一個避難層或兩個避難層之間,不宜超過15層。
2)通向避難層的防煙樓梯應在避難層分隔、同層錯位或上下層斷開,但人員均必須經避難層方能上下。
3)避難層的凈面積應能滿足設計避難人員避難的要求,并宜按5人/㎡計算。
4)避難層可兼作設備層,但設備管道宜集中布置。
5)避難層應設消防電梯出口。
6)避難層應設消防專線電話,并應設有消火栓和消防卷盤。
7)封閉式避難層應設獨立的防煙設施。
8)避難層應設有應急廣播和應急照明,其供電時間不應小于1h,照度不應低于11x。
9)避難層頂棚、墻面、地面均應采用A級裝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