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儲壓七氟丙烷滅火系統技術規程 CECS386-2014
時間:2020-06-23 閱讀:1521次來源:本站
3.1 一般規定3.1.1 外儲壓七氟丙烷滅火系統適用于撲救下列火災:
1 電氣火災;
2 固體表面火災;
3 液體火災;
4 滅火前或同時能切斷氣源的氣體火災。
3.1.2 外儲壓七氟丙烷滅火系統不適用于撲救下列火災:
1 硝酸纖維、硝酸鈉等氧化劑及含氧化劑的化學制品火災;
2 鉀、鈉、鎂、鈦、鋯、鈾等活潑金屬火災;
3 氫化鉀、氫化鈉等金屬的氫化物火災;
4 過氧化物、聯胺等能自行分解的化學物質火災。
3.1.3 啟動滅火系統之前或同時,必須切斷可燃、助燃氣體的氣源。
3.1.4 防護區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防護區宜以單個封閉空間劃分;同一區間的吊頂層和地板下需同時保護時,應合為一個防護區。
2 防護區圍護結構承受內壓的允許壓強不應低于1200Pa。
3 防護區圍護結構及門窗的耐火極限均不應低于0.5h,吊頂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0.25h。
4 在噴放滅火劑前,防護區內除泄壓口外的其他開口及用于該防護區的通風機和通風管道中的防火閥等應能自動關閉。
3.1.5 全淹沒滅火系統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存在可燃氣體、蒸氣爆炸危險的防護區,應采用惰化設計濃度;其他火災危險的防護區,應采用滅火設計濃度。
2 可燃物的滅火設計濃度應取1.3倍~1.375倍滅火濃度,可燃物的惰化設計濃度不應小于1.1倍惰化濃度。
3 幾種可燃物共存時,設計濃度應按其中最大者確定。
4 滅火濃度、噴放時間和浸漬時間可按現行國家標準《氣體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 50370的規定取值。
5 噴頭的布置應滿足噴放后氣體滅火劑在防護區內均勻分布的要求。當保護對象屬可燃液體時,噴頭射流方向不應朝向液體表面。噴頭宜貼近防護區頂面布置,距頂面的距離不宜大于0.5m。
6 防護區應設置泄壓裝置,其位置應在防護區凈高的2/3以上,并宜設在外墻上。
3.1.6 保護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保護對象周圍的空氣流動速度不應大于廠家滅火注冊數據。
2 當保護對象為可燃液體時,液面至容器緣口的距離不得小于150mm。
3.1.7 局部應用滅火系統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保護對象計算面積應按被保護表面水平投影面四周外擴1m計算。
2 在噴頭和保護對象之間,噴頭噴射角范圍內不應有遮擋物。
3 選擇局部應用噴頭應基于噴頭到被保護層表面距離或噴頭射程、保護面積和設計流量等廠家注冊數據。
4 布置噴頭應遵循使計算面積內不留空白原則。
5 設計噴射時間不應小于1. 5倍滅火時間注冊數據;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根據試驗結果增加噴射時間:
1)需要較長的冷卻期,以防止復燃的危險發生。
2)自燃溫度低于沸點的液體及熔化的固體的火災。
3.1.8 兩個及以上的防護區或保護對象,可采用組合分配系統。一個組合分配系統所保護的防護區和/或保護對象不應超過8個。
3.1.9 組合分配系統的存儲量包括驅動氮氣存儲量和滅火劑存儲量兩部分,二者應分別按防護區或保護對象存儲量最多的確定。
3.1.10 滅火系統的儲存裝置在72h內不能恢復工作時,或不允許間斷保護時,應按100%滅火系統儲存量設置備用量。
3.1.11 管網布局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管網布局宜為均衡系統,均衡系統的管網布局應符合下列規定:
1)管網結構應對稱,管徑和流量相等;
2)管段計算長度最大差值不應大于5%。
2 管網中不得采用四通管件分流。
3 三通分流應在同一水平面,各管道附件中點之間的距離應大于10倍管道內徑(圖3.1.11)。
圖3.1.11 管網分支結構
注:L≥10D;當采用文丘里管時,L<10D。
其中,l一各管道附件中點之間的距離;D—管道內徑。 4 三通分流比不應大于84/16。
5 非均衡管網布局應保證滅火劑到達首個噴頭入口時,氣液分界面相對分支點的位置應滿足流量分配要求;各分支點應保證其下游流量分配要求。
6 滅火劑到達首個噴頭的時間不得大于15s。
3.1.12 壓力計算應符合下列規定:
1 計算溫度應取20℃(293.15K),計算工況應取中期工況。
2 滅火劑輸送管道起點應取虹吸管下端。
3 滅火劑輸送管道起點壓力應取中期工況時滅火劑儲存容器內壓力;采用定值減壓裝置時,應取其輸出壓力,減壓裝置輸出壓力允許偏差應為±2.5%額定輸出壓力,同時應滿足流量要求。
4 中期工況時驅動氮氣瓶內壓力和中期工況時滅火劑儲存容器內壓力應按本規程第3.2.5條計算。
5 噴頭入口壓力不得小于0.6MPa(絕對壓力)。
6 滅火劑儲存容器的公稱工作壓力應按本規程第3.2.8條計算確定;采用定值減壓裝置時,應取大于或等于1.3倍定值減壓裝置額定輸出壓力。
條文說明
3.1 一般規定
3.1.1、3.1.2 這兩條內容等效采用國際標準《氣體滅火系統 物理性能及系統設計 第1部分:一般要求》ISO 14520—1:2006 和美國標準《潔凈滅火劑滅火系統》NFPA 2001—2008的技術內涵;沿用了我國氣體滅火系統國家標準的表述方式。應該注意:凡紙張、木材、塑料、電器等固體類火災,本規程都指撲救表面火災而言,所作的技術規定和給定的技術數據,都是在此前提下給出的;也就是說,本規程的規定不適用于固體深位火災。
3.1.3 本條等效采用現行國家標準《二氧化碳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 50193的規定制定。
3.1.4、3.1.5 這兩條參照現行國家標準《氣體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 50370的規定制定。其中滅火設計濃度應以1.30倍滅火濃度為基準,實際濃度不應大于1.375倍滅火濃度。
3.1.6、3.1.7 這兩條參照現行國家標準《二氧化碳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 50193和現行協會標準《惰性氣體滅火系統技術規程》 CECS 312的相關規定制定。
3.1.8 本條參照現行國家標準《二氧化碳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 50193的規定制定。組合分配方式,可對驅動氮氣組合分配,也可對滅火劑組合分配,但應滿足本規程第4. 1. 2條的要求。
3.1.9 本條要求組合分配系統的儲存量滿足所有防護區和保護對象的需要。
3.1.10 本條參照現行國家標準《氣體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370的規定制定。
3.1.11 基于外儲壓七氟丙烷滅火系統的應用實踐制定。第5款強調滿足流量分配要求,是考慮供給流少了不能保證濃度要求,多了會在管道內剩余浪費。執行時應使各支管容積與輸送滅火劑量相協調。第6款規定滅火劑到達首個噴頭的時間不得大于15s,是考慮預報警到噴放時間為30s,這也是人員疏散時間,為快速滅火,30s的延時不能突破,因此只能提前啟動噴放,但也不能提前到與報警同步,那樣就沒有糾錯時間,預報警時間減去該時間作為糾錯時間。
3.1.12 本條參照現行國家標準《氣體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 50370的規定及國內外應用實踐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