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區域→次危險區域→相對安全區域→室外安全區域!
時間:2020-07-14 閱讀:1043次來源:本站
一、火災風險等級劃分:
1、危險區域:通常是指室內各功能房間,是火災風險較大的區域。
2、次危險區域:通常是指疏散走道,是房間與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連通的室內走道,是人員疏散的第一安全地帶。疏散走道的圍護結構應具有相應的耐火性能,滿足對應耐火等級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要求。墻面、頂棚、地面的裝修應符合《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同時,走道與房間隔墻應砌至梁、板底部。
3、相對安全區域:通常是指防煙樓梯間前室、疏散樓梯(間),也包括避難層、避難走道等部位,這些部位具備更高的防火等級。通常情況下,我們認為:在火災條件下,人員能走到安全區域,即認為到達安全地點,計算安全疏散距離時,通常只考慮進入疏散樓梯間(或防煙樓梯間前室)的距離,這些區域的入口稱為安全出口。
4、室外安全區域:通常是指室外地面,包括符合疏散要求并具有直接到達地面設施的上人屋面、平臺以及符合《建規》第6.6.4條要求的天橋、連廊等。二、火災風險等級在安全疏散中的應用:疏散路徑的確立,應以“危險區域”→“次危險區域”→“相對安全區域”→“室外安全區域”為基本原則,這是所有安全疏散路徑應該遵行的基本準則,是安全疏散設計的基礎:
三、更多內容,請參相關專題:
從火災風險等級,看安全疏散路徑的確立原則!附誤區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