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爭議:丁字形走道-房間疏散門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線距離
時間:2020-07-20 閱讀:957次來源:本站
一、《建規》圖示5.5.17圖示2,存在明顯錯誤:
本圖示是對丁字形走道疏散要求的適當從寬,卻將高層醫療和教學建筑納入(單多層卻被排除),存在明顯錯誤,假設當a接近為0時,高層醫療和教學建筑的b值和c值就接近40m,違反5.5.17的條文要求,同樣,高層旅館、展覽建筑等等,也不成立。
二、《建規》圖示5.5.17圖示2,正確的理解方式: 1、新版圖示直接約定了40m的疏散距離,結合規范表5.5.17可知,本圖示應僅適應于除托兒所、幼兒園、老年人照料設施、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醫療建筑、教學建筑、高層旅館、展覽建筑以外的其他一、二耐火等級建筑(即僅適應于《建規》表5.5.17中與40m疏散距離對應的“其他建筑中一、二耐火等級的單、多層和高層建筑”),圖示及注釋如下:2、第1項所述以外的其他建筑,應按《建規》5.5.17袋形走道處理,即a+b或a+c不應超過5.5.17袋形走道的距離要求。
三、丁字形疏散走道的疏散指示標志設置要求: 丁字形疏散走道的疏散指示標志設置,應與對應的疏散路徑相對應,丁字形路口需增設指示標志,指向b或c較短的方向:四、丁字形疏散走道的排煙口設置要求: 對于設置機械排煙系統的丁字形疏散走道,排煙口的設置宜使煙流方向與人員疏散方向相反,排煙口與附近安全出口相鄰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1.5m。如圖所示,丁字形路口的排煙口,應設置在b或c較長的一側,使煙流方向與人員疏散方向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