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會多年?火災報警穿線金屬管的防火保護措施
時間:2020-07-28 閱讀:913次來源:本站
根據規范要求,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傳輸線路明敷設時,應采用金屬管、可撓(金屬)電氣導管或金屬封閉線槽保護。(注:礦物絕緣類不燃性電纜可直接明敷)。(11.2.3)
1998版《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中,要求明敷的金屬管和金屬線槽采用防火保護,主要措施是在表面涂刷防火涂料。由于缺乏耐火極限等具體要求,一直以來,防火保護基本流于形式,并無實際效果。實際上,由于室內明敷金屬管和金屬線槽的特殊情況,也很難按照鋼結構防火涂料的工藝要求施工,很多地方甚至用防火漆或飾面型防火涂料代替,詳見文末說明。
2013版《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不再有明敷金屬管和金屬線槽的防火保護要求,但對電線電纜的耐火性能提出了更高要求:“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供電線路、消防聯動控制線路應采用耐火銅芯電線電纜,報警總線、消防應急廣播和消防專用電話等傳輸線路應采用阻燃或阻燃耐火電線電纜(11.2.2)”。
需要說明的是,有人依據《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16-2008)13.10.5條的規定,認為金屬導管或封閉式金屬線槽仍應采取涂防火涂料等防火保護措施。本人認為,這是沒有必要的,因為2008版的《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是引用了1998版《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條文,2013版《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實施后,應以現行版本的規范為準。
小貼士:
金屬管和金屬線槽,如采用涂刷防火涂料的防火保護措施,則應采用鋼結構防火涂料,應嚴格按照相關標準進行施工。應根據所需的耐火極限要求,依據對應產品的(3C)認證證書確定涂層厚度,涂層厚度不應小于對應耐火極限的涂層厚度要求。詳見:防火涂料-涂層厚度,應用誤區及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