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屬于需要采用氣體滅火的“特殊重要設備室”
時間:2020-07-29 閱讀:1078次來源:本站
《建規》8.3.9中,要求特殊重要設備室采用氣體滅火系統。根據條文解釋要求: 特殊重要設備,主要指設置在重要部位和場所中,發生火災后將嚴重影響生產和生活的關鍵設備。如化工廠中的中央控制室和單臺容量300MW機組及以上容量的發電廠的電子設備間、控制室、計算機房及繼電器室等。高層民用建筑內火災危險性大,發生火災后對生產、生活產生嚴重影響的配電室等,也屬于特殊重要設備室。
實際上,特殊重要設備室是個相對的概念,需要根據實際使用功能,綜合業主和運營方的要求確定,比如某多層建筑或小區建筑的配電室,雖然按規范不屬于特殊重要設備室,但如果負擔了重要設備的供電,則可能事實上屬于特殊重要設備室;還有弱電機房以及一些工業建筑的設備用房(配電室、空調機房等),也是屬于這類情況,需要和業主、運營方溝通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