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火災探測器
時間:2020-08-12 閱讀:915次來源:本站
總則5.1.1 試驗的大氣條件
除在有關條文另有說明外,則各項試驗均在下述大氣條件下進行:
——溫度:15℃~35℃;
——濕度:25%RH~75%RH;
——大氣壓力:86kPa~106kPa。
5.1.2 試驗的正常監視狀態
若在試驗方法中要求探測器(以下簡稱試樣)在正常監視狀態下工作時,應將試樣與制造商提供的控制和指示設備連接;在有關條文中沒有特殊要求時,應保證探測器的工作電壓為額定工作電壓,并在
1)下標0.2表示氣流速度為(0.2±0.04)m/s。
2)下標1.0表示氣流速度為(1.0±0.2)m/s。
試驗期間保持工作電壓穩定。
注:探測器的檢測報告應注明試驗期間探測器配接的控制和指示設備的型號、制造商等內容。
5.1.3 容差
除在有關條文另有說明外,各項試驗數據的容差均為±5%;環境條件參數偏差應符合GB 16838要求。
5.1.4 試驗前檢查
5.1.4.1 試樣在試驗前進行外觀檢查,應符合下述要求:
a)表面無腐蝕、涂覆層脫落和起泡現象,無明顯劃傷、裂痕、毛刺等機械損傷;
b)緊固部位無松動。
5.1.4.2 試樣在試驗前應按4.1.1~4.1.6要求對試樣進行檢查,符合要求后方可進行試驗。
5.1.5 試驗樣品(以下稱試樣)
5.1.5.1 點型紅外火焰探測器
10套探測器,并在試驗前予以編號。
5.1.5.2 吸氣式感煙火災探測器
4只探測器(由探測器的所有部分組成,包括需要配接的控制和指示設備),并在試驗前予以編號。
5.1.5.3 圖像型火災探測器
4套探測器,并在試驗前予以編號。
5.1.5.4 點型一氧化碳火災探測器
16套探測器,并在試驗前予以編號。
5.1.6 探測器的安裝
探測器應按制造商規定的正常安裝方式安裝。如果說明書給出多種安裝方式,試驗中應采用對探測器工作最不利的安裝方式。
5.1.7 試驗程序
按表13規定的程序進行試驗。表13 試驗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