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型感煙火災探測器
時間:2020-08-21 閱讀:977次來源:本站
恒定濕熱(運行)試驗4.10.1 目的
檢驗探測器在高相對濕度(無凝露)環境下正常工作的能力。
4.10.2 試驗方法
4.10.2.1 將試樣在溫度為(40±2)℃的試驗箱中放置2h后,按4.1.2條要求使試樣處于正常監視狀態。
4.10.2.2 調節試驗箱,使試樣在溫度為(40±2)℃、相對濕度為(93±3)%的條件下持續工作4d,觀察并記錄試樣工作狀態。
4.10.2.3 恒定濕熱環境后,將試樣由試驗箱內取出,在正常大氣條件下放置至少1h,然后按4.1.5的要求測量響應閾值。
4.10.2.4 將測得的響應閾值與該試樣在一致性試驗中的響應閾值相比較,其中大的響應閾值用ymax或mmax表示,小的響應閾值用ymin或mmin表示。
4.10.3 要求
4.10.3.1 恒定濕熱環境期間,試樣不應發出火災報警信號或故障信號。
4.10.3.2 響應閾值的比值ymax∶ymin或mmax∶mmin不應大于1.6。
4.10.4 試驗設備
試驗設備應滿足國家標準GB 16838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