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監理規范
時間:2020-09-15 閱讀:1263次來源:本站
一般規定4.1.1監理規劃應結合工程實際情況,明確項目監理機構的工作目標,確定具體的監理工作制度、內容、程序、方法和措施。
4.1.2 監理實施細則應符合監理規劃的要求,并應具有可操作性。
條文說明
4.1 一般規定
4.1.1監理規劃是在項目監理機構詳細調查和充分研究建設工程的目標、技術、管理、環境以及工程參建各方等情況后制定的指導建設工程監理工作的實施方案,監理規劃應起到指導項目監理機構實施建設工程監理工作的作用,因此,監理規劃中應有明確、具體、切合工程實際的監理工作內容、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制定完善的監理工作制度。
監理規劃作為工程監理單位的技術文件,應經過工程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的審核批準,并在工程監理單位存檔。
4.1.2監理實施細則是指導項目監理機構具體開展專項監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應體現項目監理機構對于建設工程在專業技術、目標控制方面的工作要點、方法和措施,做到詳細、具體、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