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通空調制圖標準
時間:2020-09-17 閱讀:1002次來源:本站
一般規定4.1.1各工程、各階段的設計圖紙應滿足相應的設計深度要求。
4.1.2本專業設計圖紙編號應獨立。
4.1.3在同一套工程設計圖紙中,圖樣線寬組、圖例、符號等應一致。
4.1.4在工程設計中,宜依次表示圖紙目錄、選用圖集(紙)目錄、設計施工說明、圖例、設備及主要材料表、總圖、工藝圖、系統圖、平面圖、剖面圖、詳圖等,如單獨成圖時,其圖紙編號應按所述順序排列。
4.1.5圖樣需用的文字說明,宜以“注:”、 “附注:”或“說明:”的形式在圖紙右下方、標題欄的上方書寫,并應用“1、2、3……”進行編號。
4.1.6一張圖幅內繪制平、剖面等多種圖樣時,宜按平面圖、剖面圖、安裝詳圖,從上至下、從左至右的順序排列;當一張圖幅繪有多層平面圖時,宜按建筑層次由低至高,由下而上順序排列。
4.1.7圖紙中的設備或部件不便用文字標注時,可進行編號。圖樣中僅標注編號時,其名稱宜以“注:”、“附注:”或“說明:”表示。如需表明其型號(規格)、性能等內容時,宜用“明細表”表示(圖4.1.7)。
4.1.8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的設備表應至少包括序號(或編號)、設備名稱、技術要求、數量、備注欄;材料表應至少包括序號(或編號)、材料名稱、規格或物理性能、數量、單位、備注欄。
條文說明4.1一般規定
4.1.8“設備”通常指機組、換熱器等,“材料”通常指管道、閥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