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規定中的電氣火災監控系統有哪些規定?
時間:2022-05-11 閱讀:1062次來源:本站
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設計與應用,主要依據是根據國家標準中的相關條文:
1、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50016-2018:第8.4條規定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本條為強制性條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能起到早期發現和通報火警信息,及時通知人員進行疏散、滅火的作用,應用廣泛。本條規定的設置范圍,主要為同一時間停留人數較多,發生火災容易造成人員傷亡需及時疏散的場所或建筑;可燃物較多,火災蔓延迅速,撲救困難的場所或建筑;以及不易及時發現火災且性質重要的場所或建筑。該規定是對國內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工程實踐經驗的總結,并考慮了我國經濟發展水平。本條所規定的場所,如未明確具體部位的,除個別火災危險性小的部位,如衛生間、泳池、水泵房等外,需要在該建筑內全部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2、《低壓配電設計規范》GB 50054-2018第6.4.1條規定當建筑物配電系統符合下列情況時,宜設置剩余電流監測或保護電器,其應動作于信號或切斷電源。
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116-2018第9條關于電氣火災監控系統設計相關規定。
4、《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 16-2018第13.12.1條規定:為防范電氣火災,下列民用建筑物的配電線路設置防火剩余電流動作報警系統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5、《商店建筑設計規范》JGJ 48-2018第7.3.16 條規定:對于大型和中型商店建筑的營業廳,除消防設備及應急照明外,配電干線回路應設置防火剩余電流動作報警系統。(強條)
6、《金融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 284-2018第17.4.1規定: 特級、一級防火金融建筑的下列部位應設置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
7、GB50045-95(2018版)《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其中在條文9.5.1里規定:高層建筑內火災危險性大、人員密集等場所宜設置漏電火災報警系統。
8、GB50016-2018《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在條文10.2.7里規定:下列場所宜設置剩余電流動作電氣火災監控系統。這些場所包括各種類型的影劇院、館所、倉庫、住宅小區、醫院、商店、學校等等。
9、國家標準《建筑電氣火災預防要求和檢測方法》有關條文也明確要求“應在電源進線端設置自動切斷電源或報警的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
10、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設計應滿足《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設計方法》的要求(暫行規定)
11、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安裝和運行應滿足GB13955-2018《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安裝和運行》
12、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供電應滿足GB50052《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的要求
13、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產品應滿足:GB14287.1-2018《電氣火災監控設備》、 GB14287.2-2018《剩余電流式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GB14287.3-2018《測溫式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產品應滿足:GB14287.4-2018《故障電弧探測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