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建筑的防火要求
時間:2018-07-02 閱讀:915次來源:本站
一般要求
1. 臨時用房和在建工程應采取可靠的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等防火技術措施。
2. 臨時用房的防火設計應根據其使用性質及火災危險性等情況進行確定。
3. 在建工程防火設計應根據施工性質、建筑高度、建筑規模及結構特點等情況進行確定。
臨時用房防火
1. 宿舍、辦公用房防火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建筑構件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為A級。當采用金屬夾芯板材時,其芯材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為A級。
2)建筑層數不應超過3層,每層建筑面積不應大于300㎡。
3)層數為3層或每層建筑面積大于200㎡時,應設置至少2部疏散樓梯,房間疏散門至疏散樓梯的最大距離不應大于25m。
4)單面布置用房時,疏散走道的凈寬度不應小于1.0m;雙面布置用房時,疏散走道的凈寬度不應小于1.5m。
5)疏散樓梯的凈寬度不應小于疏散走道的凈寬度。
6)宿舍房間的建筑面積不應大于30㎡,其他房間的建筑面積不宜大于100㎡。
7)房間內任一點至最近疏散門的距離不應大于15m,房門的凈寬度不應小于0.8m;房間建筑面積超過50㎡時,房門的凈寬度不應小于1.2m。
8)隔墻應從樓地面基層隔斷至頂板基層底面。
在建工程防火
1. 在建工程作業場所的臨時疏散通道應采用不燃、難燃材料建造,并應與在建工程結構施工同步設置,也可利用在建工程施工完畢的水平結構、樓梯。
2. 在建工程作業場所臨時疏散通道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耐火極限不應低于0.5h。
2)設置在地面上的臨時疏散通道,其凈寬度不應小于1.5m;利用在建工程施工完畢的水平結構、樓梯作臨時疏散通道時,其凈寬度不宜小于1.0m;用于疏散的爬梯及設置在腳手架上的臨時疏散通道,其凈寬度不應小于0.6m。
3)臨時疏散通道為坡道,且坡度大于25°時,應修建樓梯或臺階踏步或設置防滑條。
4)臨時疏散通道不宜采用爬梯,確需采用時,應采取可靠固定措施。
5)臨時疏散通道的側面為臨空面時,應沿臨空面設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護欄桿。
6)臨時疏散通道設置在腳手架上時,腳手架應采用不燃材料搭設。
7)臨時疏散通道應設置明顯的疏散指示標識。
8)臨時疏散通道應設置照明設施。
3. 既有建筑進行擴建、改建施工時,必須明確劃分施工區和非施工區。施工區不得營業、使用和居??;非施工區繼續營業、使用和居住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施工區和非施工區之間應采用不開設門、窗、洞口的耐火極限不低于3.0h的不燃燒體隔墻進行防火分隔。
2)非施工區內的消防設施應完好和有效,疏散通道應保持暢通,并應落實日常值班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施工區的消防安全應配有專人值守,發生火情應能立即處置。
4)施工單位應向居住和使用者進行消防宣傳教育,告知建筑消防設施、疏散通道的位置及使用方法,同時應組織疏散演練。
5)外腳手架搭設不應影響安全疏散、消防車正常通行及滅火救援操作,外腳手架搭設長度不應超過該建筑物外立面周長的1/2。
1. 臨時用房和在建工程應采取可靠的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等防火技術措施。
2. 臨時用房的防火設計應根據其使用性質及火災危險性等情況進行確定。
3. 在建工程防火設計應根據施工性質、建筑高度、建筑規模及結構特點等情況進行確定。
臨時用房防火
1. 宿舍、辦公用房防火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建筑構件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為A級。當采用金屬夾芯板材時,其芯材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為A級。
2)建筑層數不應超過3層,每層建筑面積不應大于300㎡。
3)層數為3層或每層建筑面積大于200㎡時,應設置至少2部疏散樓梯,房間疏散門至疏散樓梯的最大距離不應大于25m。
4)單面布置用房時,疏散走道的凈寬度不應小于1.0m;雙面布置用房時,疏散走道的凈寬度不應小于1.5m。
5)疏散樓梯的凈寬度不應小于疏散走道的凈寬度。
6)宿舍房間的建筑面積不應大于30㎡,其他房間的建筑面積不宜大于100㎡。
7)房間內任一點至最近疏散門的距離不應大于15m,房門的凈寬度不應小于0.8m;房間建筑面積超過50㎡時,房門的凈寬度不應小于1.2m。
8)隔墻應從樓地面基層隔斷至頂板基層底面。
在建工程防火
1. 在建工程作業場所的臨時疏散通道應采用不燃、難燃材料建造,并應與在建工程結構施工同步設置,也可利用在建工程施工完畢的水平結構、樓梯。
2. 在建工程作業場所臨時疏散通道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耐火極限不應低于0.5h。
2)設置在地面上的臨時疏散通道,其凈寬度不應小于1.5m;利用在建工程施工完畢的水平結構、樓梯作臨時疏散通道時,其凈寬度不宜小于1.0m;用于疏散的爬梯及設置在腳手架上的臨時疏散通道,其凈寬度不應小于0.6m。
3)臨時疏散通道為坡道,且坡度大于25°時,應修建樓梯或臺階踏步或設置防滑條。
4)臨時疏散通道不宜采用爬梯,確需采用時,應采取可靠固定措施。
5)臨時疏散通道的側面為臨空面時,應沿臨空面設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護欄桿。
6)臨時疏散通道設置在腳手架上時,腳手架應采用不燃材料搭設。
7)臨時疏散通道應設置明顯的疏散指示標識。
8)臨時疏散通道應設置照明設施。
3. 既有建筑進行擴建、改建施工時,必須明確劃分施工區和非施工區。施工區不得營業、使用和居??;非施工區繼續營業、使用和居住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施工區和非施工區之間應采用不開設門、窗、洞口的耐火極限不低于3.0h的不燃燒體隔墻進行防火分隔。
2)非施工區內的消防設施應完好和有效,疏散通道應保持暢通,并應落實日常值班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施工區的消防安全應配有專人值守,發生火情應能立即處置。
4)施工單位應向居住和使用者進行消防宣傳教育,告知建筑消防設施、疏散通道的位置及使用方法,同時應組織疏散演練。
5)外腳手架搭設不應影響安全疏散、消防車正常通行及滅火救援操作,外腳手架搭設長度不應超過該建筑物外立面周長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