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網試壓沖洗和消防給水系統閥門的安裝
時間:2018-12-04 閱讀:729次來源:本站
管網的試壓和沖洗和消防給水系統閥門的安裝。
管網的試壓和沖洗
消防給水管網施工完成后,要進行試壓和沖洗,要求如下:
1)管網安裝完畢后,要對其進行強度試驗、沖洗和嚴密性試驗;
2)強度試驗和嚴密性試驗宜用水進行;
3)系統試壓完成后,要及時拆除所有臨時盲板及試驗用的管道,并與記錄核對無誤;
4)管網沖洗在試壓合格后分段進行。沖洗順序先室外,后室內;先地下,后地上;室內部分的沖洗應按配水干管、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順序進行。
5)系統試壓前應具備下列條件:
■ 埋地管道的位置及管道基礎、支墩等經復查應符合設計要求;
■ 試壓用的壓力表不少于2只;精度不低于1.5級,量程為試驗壓力值的1.5~2倍;
■ 對不能參與試壓的設備、儀表、閥門及附件要加以隔離或拆除;加設的臨時盲板具有突出于法蘭的邊耳,且應做明顯標志,并記錄臨時盲板的數量;
6)系統試壓過程中,當出現泄漏時,要停止試壓,并放空管網中的試驗介質,消除缺陷后,重新再試;
7)管網沖冼宜用水進行,沖洗前,應對系統的儀表采取保護措施;
8)沖洗前,對管道防晃支架、支吊架等進行檢查,必要時應采取加固措施;
9)對不能經受沖冼的設備和沖冼后可能存留臟物、雜物的管段,應進行清理;
10)沖洗管道直徑大于DN100mm時,應對其死角和底部進行敲打,但不得損傷管道;
11)水壓試驗和水沖洗宜采用生活用水進行,不得使用海水或含有腐蝕性化學物質的水;
12)當系統設計工作壓力等于或小于1.0MPa時,水壓強度試驗壓力應為設計工作壓力的1.5倍,并不應低于1.4MPa;當系統設計工作壓力大于1.0MPa時,水壓強度試驗壓力為該工作壓力加0.4MPa(鋼管);
13)水壓強度試驗的測試點應設在系統管網的最低點。對管網注水時,應將管網內的空氣排凈,并緩慢升壓,達到試驗壓力后,穩壓30min后,管網無泄漏、無變形,且壓力降不大于0.05MPa;
14)水壓嚴密性試驗在水壓強度試驗和管網沖洗合格后進行。試驗壓力為設計工作壓力,穩壓24h,應無泄漏;
15)水壓試驗時環境溫度不宜低于5℃,當低于5℃時,水壓試驗應采取防凍措施;
16)消防給水系統的水源干管、進戶管和室內埋地管道在回填前單獨或與系統一起進行水壓強度試驗和水壓嚴密性試驗;
17)氣壓嚴密性試驗的介質宜采用空氣或氮氣,試驗壓力應為0.28MPa,且穩壓24h,壓力降不大于0.01MPa;
18)管網沖洗的水流流速、流量不應小于系統設計的水流流速、流量;管網沖洗宜分區、分段進行;水平管網沖洗時,其排水管位置低于配水支管;
19)管網沖洗的水流方向要與滅火時管網的水流方向一致;
20)管網沖洗應連續進行。當出口處水的顏色、透明度與入口處水的顏色、透明度基本一致時,沖洗方可結束;
21)管網沖洗宜設臨時專用排水管道,其排放應暢通和安全。排水管道的截面面積不小于被沖洗管道截面面積的60%;
22)管網的地上管道與地下管道連接前,應在配水干管底部加設堵頭后,對地下管道進行沖洗;
23)管網沖洗結束后,將管網內的水排除干凈;
24)干式消火栓系統管網沖洗結束,管網內水排除干凈后,必要時可采用壓縮空氣吹干。
消防給水系統閥門的安裝
消防給水系統閥門的安裝要求:
■ 各類閥門型號、規格及公稱壓力符合設計要求;
■ 閥門的設置應便于安裝維修和操作,且安裝空間能滿足閥門完全啟閉的要求,并作標志;
■ 閥門有明顯的啟閉標志;
■ 消防給水系統干管與水滅火系統連接處設置獨立閥門,并保證各系統獨立使用。
給水管網的檢測驗收
1.管網應符合下列要求:
■ 管道的材質、管徑、接頭、連接方式及采取的防腐、防凍措施,符合設計要求,管道標識符合設計要求;
■ 管網排水坡度及輔助排水設施,符合設計要求;
■ 管網不同部位安裝的閥門及部件等,均應符合設計要求;
■ 管道的立管、配水支管、配水管、配水干管設置的支架,應符合相關規定;
■ 消防給水系統流量、壓力的驗收,應通過系統流量、壓力檢測裝置和末端試水裝置進行放水試驗,系統流量、壓力和消火栓充實水柱等應符合設計要求。
2.閥門應符合下列要求:
閥門的型號、安裝位置和方向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規定。
安裝位置、進出口方向應正確,連接應牢固、緊密,啟閉應靈活,閥桿、手輪等朝向應合理。
管網的試壓和沖洗
消防給水管網施工完成后,要進行試壓和沖洗,要求如下:
1)管網安裝完畢后,要對其進行強度試驗、沖洗和嚴密性試驗;
2)強度試驗和嚴密性試驗宜用水進行;
3)系統試壓完成后,要及時拆除所有臨時盲板及試驗用的管道,并與記錄核對無誤;
4)管網沖洗在試壓合格后分段進行。沖洗順序先室外,后室內;先地下,后地上;室內部分的沖洗應按配水干管、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順序進行。
5)系統試壓前應具備下列條件:
■ 埋地管道的位置及管道基礎、支墩等經復查應符合設計要求;
■ 試壓用的壓力表不少于2只;精度不低于1.5級,量程為試驗壓力值的1.5~2倍;
■ 對不能參與試壓的設備、儀表、閥門及附件要加以隔離或拆除;加設的臨時盲板具有突出于法蘭的邊耳,且應做明顯標志,并記錄臨時盲板的數量;
6)系統試壓過程中,當出現泄漏時,要停止試壓,并放空管網中的試驗介質,消除缺陷后,重新再試;
7)管網沖冼宜用水進行,沖洗前,應對系統的儀表采取保護措施;
8)沖洗前,對管道防晃支架、支吊架等進行檢查,必要時應采取加固措施;
9)對不能經受沖冼的設備和沖冼后可能存留臟物、雜物的管段,應進行清理;
10)沖洗管道直徑大于DN100mm時,應對其死角和底部進行敲打,但不得損傷管道;
11)水壓試驗和水沖洗宜采用生活用水進行,不得使用海水或含有腐蝕性化學物質的水;
12)當系統設計工作壓力等于或小于1.0MPa時,水壓強度試驗壓力應為設計工作壓力的1.5倍,并不應低于1.4MPa;當系統設計工作壓力大于1.0MPa時,水壓強度試驗壓力為該工作壓力加0.4MPa(鋼管);
13)水壓強度試驗的測試點應設在系統管網的最低點。對管網注水時,應將管網內的空氣排凈,并緩慢升壓,達到試驗壓力后,穩壓30min后,管網無泄漏、無變形,且壓力降不大于0.05MPa;
14)水壓嚴密性試驗在水壓強度試驗和管網沖洗合格后進行。試驗壓力為設計工作壓力,穩壓24h,應無泄漏;
15)水壓試驗時環境溫度不宜低于5℃,當低于5℃時,水壓試驗應采取防凍措施;
16)消防給水系統的水源干管、進戶管和室內埋地管道在回填前單獨或與系統一起進行水壓強度試驗和水壓嚴密性試驗;
17)氣壓嚴密性試驗的介質宜采用空氣或氮氣,試驗壓力應為0.28MPa,且穩壓24h,壓力降不大于0.01MPa;
18)管網沖洗的水流流速、流量不應小于系統設計的水流流速、流量;管網沖洗宜分區、分段進行;水平管網沖洗時,其排水管位置低于配水支管;
19)管網沖洗的水流方向要與滅火時管網的水流方向一致;
20)管網沖洗應連續進行。當出口處水的顏色、透明度與入口處水的顏色、透明度基本一致時,沖洗方可結束;
21)管網沖洗宜設臨時專用排水管道,其排放應暢通和安全。排水管道的截面面積不小于被沖洗管道截面面積的60%;
22)管網的地上管道與地下管道連接前,應在配水干管底部加設堵頭后,對地下管道進行沖洗;
23)管網沖洗結束后,將管網內的水排除干凈;
24)干式消火栓系統管網沖洗結束,管網內水排除干凈后,必要時可采用壓縮空氣吹干。
消防給水系統閥門的安裝
消防給水系統閥門的安裝要求:
■ 各類閥門型號、規格及公稱壓力符合設計要求;
■ 閥門的設置應便于安裝維修和操作,且安裝空間能滿足閥門完全啟閉的要求,并作標志;
■ 閥門有明顯的啟閉標志;
■ 消防給水系統干管與水滅火系統連接處設置獨立閥門,并保證各系統獨立使用。
給水管網的檢測驗收
1.管網應符合下列要求:
■ 管道的材質、管徑、接頭、連接方式及采取的防腐、防凍措施,符合設計要求,管道標識符合設計要求;
■ 管網排水坡度及輔助排水設施,符合設計要求;
■ 管網不同部位安裝的閥門及部件等,均應符合設計要求;
■ 管道的立管、配水支管、配水管、配水干管設置的支架,應符合相關規定;
■ 消防給水系統流量、壓力的驗收,應通過系統流量、壓力檢測裝置和末端試水裝置進行放水試驗,系統流量、壓力和消火栓充實水柱等應符合設計要求。
2.閥門應符合下列要求:
閥門的型號、安裝位置和方向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規定。
安裝位置、進出口方向應正確,連接應牢固、緊密,啟閉應靈活,閥桿、手輪等朝向應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