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火災危險性分類及其他火災危險性補充
時間:2018-12-10 閱讀:740次來源:本站
火災危險性分類
常見的三類物質是液體、氣體和固體。
1、液體在劃分火災危險性時,以閃點為主要指標,具體如下:
甲類廠房(倉庫):閃點<28℃(汽油、甲醇、乙醇等)
乙類廠房(倉庫):28℃≤閃點<60℃(松節油、樟腦油、煤油等)
丙類廠房(倉庫):閃點≥60℃(瀝青、潤滑油、機油等)
2、氣體在劃分火災危險性時,以爆炸下限為主要指標,具體如下:
甲類廠房(倉庫):爆炸下限<10%(氫氣、煤氣、天然氣、甲烷等)
乙類廠房(倉庫):爆炸下限≥10%(一氧化碳、氨氣)
注:常見氣體中,除一氧化碳和氨氣外,其余基本上都是甲類。
3、固體在劃分火災危險性時,大多數以熔點和燃點為主要指標,具體如下:
甲類廠房(倉庫):易自燃或爆炸、遇水易燃燒或爆炸、受外力易燃燒或爆炸的易燃固體
乙類廠房(倉庫):除甲類外的易燃固體
丙類廠房(倉庫):可燃固體(木、紙、塑料、泡沫等)
丁類廠房(倉庫):難燃固體(酚醛泡沫塑料、水泥刨花板等)
戊類廠房(倉庫):不燃固體(鋼材、磚塊、汽車、儀表燈)
注:丙、丁、戊類的火災危險性可和裝修材料燃燒性能等級A、B1、B2合記。
其他火災危險性補充:
助燃氣體:乙類(氧氣生產或儲存、空氣分離廠房)
生產過程中產生可燃粉塵:乙類(面粉、淀粉、煤粉、煤粉、鋁粉、金屬拋光等)
易氧化或積熱自燃的物品儲存:乙類(漆布、油布、油紙等)
對氣體或液體燃燒作其他用的生產:丁類(鍋爐房、陶瓷燒制廠房等)
特殊情況下火災危險性的判定:
1、同一座廠房或廠房的任一防火分區內有不同火災危險性生產時,廠房或防火分區內的生產火災危險性類別應按火災危險性較大的部分確定;當生產過程中使用或產生易燃、可燃物的量較少,不足以構成爆炸或火災危險時,可按實際情況確定;當符合下述條件之一時,可按火災危險性較小的部分確定:
(1)火災危險性較大的生產部分占本層或本防火分區建筑面積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類廠房內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發生火災事故時不足以蔓延至其他部位或火災危險性較大的生產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
(2)丁、戊類廠房內的油漆工段,當采用封閉噴漆工藝,封閉噴漆空間內保持負壓、油漆工段設置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或自動抑爆系統,且油漆工段占所在防火分區建筑面積的比例不大于20%。
2、同一座倉庫或倉庫的任一防火分區內儲存不同火災危險性物品時,倉庫或防火分區的火災危險性應按火災危險性最大的物品確定。
3、丁、戊類儲存物品倉庫的火災危險性,當可燃包裝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1/4或可燃包裝體積大于物品本身體積的1/2時,應按丙類確定。
常見的三類物質是液體、氣體和固體。
1、液體在劃分火災危險性時,以閃點為主要指標,具體如下:
甲類廠房(倉庫):閃點<28℃(汽油、甲醇、乙醇等)
乙類廠房(倉庫):28℃≤閃點<60℃(松節油、樟腦油、煤油等)
丙類廠房(倉庫):閃點≥60℃(瀝青、潤滑油、機油等)
2、氣體在劃分火災危險性時,以爆炸下限為主要指標,具體如下:
甲類廠房(倉庫):爆炸下限<10%(氫氣、煤氣、天然氣、甲烷等)
乙類廠房(倉庫):爆炸下限≥10%(一氧化碳、氨氣)
注:常見氣體中,除一氧化碳和氨氣外,其余基本上都是甲類。
3、固體在劃分火災危險性時,大多數以熔點和燃點為主要指標,具體如下:
甲類廠房(倉庫):易自燃或爆炸、遇水易燃燒或爆炸、受外力易燃燒或爆炸的易燃固體
乙類廠房(倉庫):除甲類外的易燃固體
丙類廠房(倉庫):可燃固體(木、紙、塑料、泡沫等)
丁類廠房(倉庫):難燃固體(酚醛泡沫塑料、水泥刨花板等)
戊類廠房(倉庫):不燃固體(鋼材、磚塊、汽車、儀表燈)
注:丙、丁、戊類的火災危險性可和裝修材料燃燒性能等級A、B1、B2合記。
其他火災危險性補充:
助燃氣體:乙類(氧氣生產或儲存、空氣分離廠房)
生產過程中產生可燃粉塵:乙類(面粉、淀粉、煤粉、煤粉、鋁粉、金屬拋光等)
易氧化或積熱自燃的物品儲存:乙類(漆布、油布、油紙等)
對氣體或液體燃燒作其他用的生產:丁類(鍋爐房、陶瓷燒制廠房等)
特殊情況下火災危險性的判定:
1、同一座廠房或廠房的任一防火分區內有不同火災危險性生產時,廠房或防火分區內的生產火災危險性類別應按火災危險性較大的部分確定;當生產過程中使用或產生易燃、可燃物的量較少,不足以構成爆炸或火災危險時,可按實際情況確定;當符合下述條件之一時,可按火災危險性較小的部分確定:
(1)火災危險性較大的生產部分占本層或本防火分區建筑面積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類廠房內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發生火災事故時不足以蔓延至其他部位或火災危險性較大的生產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
(2)丁、戊類廠房內的油漆工段,當采用封閉噴漆工藝,封閉噴漆空間內保持負壓、油漆工段設置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或自動抑爆系統,且油漆工段占所在防火分區建筑面積的比例不大于20%。
2、同一座倉庫或倉庫的任一防火分區內儲存不同火災危險性物品時,倉庫或防火分區的火災危險性應按火災危險性最大的物品確定。
3、丁、戊類儲存物品倉庫的火災危險性,當可燃包裝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1/4或可燃包裝體積大于物品本身體積的1/2時,應按丙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