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消防電氣照明燈具的選型規則
時間:2019-01-25 閱讀:1065次來源:本站
場所 |
燈具類型 |
火災危險場所 |
應選用閉合型、封閉型、密閉型燈具 |
爆炸危險場所 |
應選用防爆型、隔爆型燈具 |
有腐蝕性氣體及特別潮濕的場所 |
應采用密閉型燈具,燈具的各種部件還應進行防腐處理 |
潮濕的廠房內和戶外 |
可采用封閉型燈具或有防水燈座的開啟型燈具 |
振動場所 |
燈具應具有防振措施(防震型燈具) |
人防工程內的潮濕場所 |
應采用防潮型燈具 |
柴油發電機房的儲油間、蓄電池室等房間 |
應采用密閉型燈具 |
可燃物品庫房 |
不應設置鹵鎢燈等高溫照明燈具 |
1、在連續出現或長期出現氣體混合物的場所和連續出現或長期出現爆炸性粉塵混合物的場所選用定型照明燈具有困難時,可將開啟型照明燈具做成嵌墻式壁龕燈,檢修門應向墻外開啟,并保證有良好的通風;向室外照射的一面應有雙層玻璃嚴密封閉,其中至少有一層必須是高強度玻璃,安裝位置不應設在門、窗及排風口的正上方,距門框、窗框的水平距離應不小于3m,距排風口水平距離應不小于5m。
2、照明與動力合用一電源時,應有各自的分支回路,所有照明線路均應有短路保護裝置。配電盤盤后接線要盡量減少接頭;接頭應采用錫焊焊接并應用絕緣布包好。金屬盤面還應有良好接地。
3、照明電壓一般采用220V;攜帶式照明燈具(俗稱行燈)的供電電壓不應超過36V;如在金屬容器內及特別潮濕場所內作業,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V,36V以下照明供電變壓器嚴禁使用自耦變壓器。
4、每一照明單相分支回路的電流不宜超過16A,所接光源數不宜超過25個;連接建筑組合燈具時,回路電流不宜超過25A,光源數不宜過超過60個;連接高強度氣體放電燈的單相分支回路的電流不應超過30A。
5、插座不宜和照明燈接在同一分支回路。
6、各種零件必須符合電壓、電流等級,不得過電壓、過電流使用。
7、明裝吸頂燈具采用木制底臺時,應在燈具與底臺中間鋪墊石板或石棉布。附帶鎮流器的各式熒光吸頂燈,應在燈具與可燃材料之間加墊瓷夾板隔熱,禁止直接安裝在可燃吊頂上。
8、可燃吊頂上所有暗裝、明裝燈具、舞臺暗裝彩燈、舞池腳燈的電源導線,均應穿鋼管敷設。
9、舞臺暗裝彩燈泡,舞池腳燈彩燈燈泡,其功率均宜在40W以下,最大不應超過60W。彩燈之間導線應焊接,所有導線不應與可燃材料直接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