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施工現場消防管理的重要性
時間:2019-03-08 閱讀:959次來源:本站
施工現場的消防管理工作,應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所在地政府關于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的規章、規定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施工現場必須成立消防安全領導機構,建立健全各種消防安全職責,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包括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應急預案及演練、消防組織機構、消防設施平面布置、組織義務消防隊等。
一,施工期間的消防管理
施工組織設計應含有消防安全方案及防火設施布置平面圖,并按照有關規定報公安監督機關審批或備案。
(1)施工現場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火要求。臨時用電設備必須安裝過載保護裝置,電閘箱內不準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嚴禁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施工現場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庫房、木工加工場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業場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熱的強光源。
(2)電焊工、氣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時,要有操作證和動火證并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器具,動火前,要清除周圍的易燃、可燃物,必要時采取隔離等措施,作業后必須確認無火源隱患方可離去。動火證當日有效并按規定開具,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動火證手續。
(3)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m,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m 。建筑工程內禁止氧氣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
(4)從事油漆或防水施工等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的防火要求和措施,必要時派專人看護。
(5)施工現場嚴禁吸煙。不得在建設工程內設置宿舍。
(6)施工現場使用的大眼安全網、密目式安全網、密目式防塵網、保溫材料,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使用時施工企業保衛部門必須嚴格審核,凡是不符合規定的材料,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使用。
(7)項目部應根據工程規模、施工人數,建立相應的消防組織,配備足夠的義務消防人員。
(8)施工現場動火作業必須執行動火審批制度。
二,消防器材的配備:
(1)臨時搭設的建筑物區域內每100㎡配備2只10L滅火器。
(2)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時,應配有專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積水桶(池)、黃沙池,且周圍不得堆放易燃物品。
(3)臨時木料間、油漆間、木工機具間等,每25㎡配備一只滅火器。油庫、危險品庫應配備數量與種類匹配的滅火器、高壓水泵。
(4)應有足夠的消防水源,其進水口一般不應少于兩處。
(5)室外消火栓應沿消防車道或堆料場內交通道路的邊緣設置,消火栓之間的距離不應大于120m;消防箱內消防水管長度不小于2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