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詮釋
時間:2019-05-05 閱讀:614次來源:本站
重大火災隱患的判定:根據《重大火災隱患判定方法》(GA653-2006)中的有關規定,旅館、公共娛樂場所、商店、地下人員密集場所未按規定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或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應直接判定為重大火災隱患。
人員密集場所建筑物的安全出口數量不符合規定或被封堵;高層建筑和地下建筑未按規定設置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或設置了但損壞率超過30%;
民用建筑內疏散走道、疏散樓梯間、前室室內的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低于Bl級;
人員密集場所的疏散走道、樓梯間、疏散門或安全出口設置柵欄、卷簾門的,應判定為重大火災隱患。未按規定設置室內消火栓系統,或已設置但不能正常使用;消防用電設備未按規定采用專用的供電回路;
違反規定,在公共場所使用可燃材料裝修的,可綜合判定為重大火災隱患